近日,山东证监局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公告摩根策酪,对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石大胜华”)及公司董事长郭天明、董事会秘书吕俊奇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。
经调查,石大胜华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方面存在两大问题。其一,公司未及时修订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;其二,针对个别重大事项,未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。这些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——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(证监会公告〔2022〕17号)第五条、第六条第一款、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。
公司董事长郭天明、董事会秘书吕俊奇未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四条、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——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(证监会公告〔2022〕17号)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摩根策酪,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
基于此,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石大胜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,对郭天明、吕俊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
山东证监局要求石大胜华、郭天明和吕俊奇认真吸取教训,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,及时修订完善内部制度,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,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整改报告。
此外,若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相关方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不过,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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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:新浪财经-鹰眼工作室摩根策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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